关于在十月份开展以“爱我中华”为主题的合唱比赛的通知 | ||||||||
|
||||||||
关于在十月份开展以“爱我中华”为主题 的合唱比赛的通知 爱国是每一个中华儿女最崇高的思想,爱国主义思想承载了厚重的历史,激励我们青少年一代艰苦奋斗,继往开来。金秋十月,我们迎来了祖国的生日。在这个快乐的节日里,让我们载歌载舞,共同祝愿我们美丽又可爱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按照教体局团委的有关意见,把十月份定为“爱国活动月”。为进一步把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思想的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定于2009年10月28日(星期日)下午2:20在礼堂举行以“爱我中华”为主题的合唱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赛人数不得少于本班人数的90% 二、 统一服装 三、 歌曲以歌颂祖国为主题。 四、 上下台要迅速,做到快静齐。 五、 声音洪亮,整齐度好,有创意。 前四项每项15分,第5项40分,满分以100分计。 工作安排: 1、 整队:周丽敏。每班坐2列,周一上午放学前划好各班位置。 2、 会场布置与音响:储晓中 3、 记分:耿佃春、史冰 4、 摄影摄像:王猛 注:所有初一至初三教师按时观看比赛,协助班主任维持好学生秩序。 坂上初级中学 2009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