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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武进区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的通知
录入者: 佚名 来源: 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2年07月05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武进区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的通知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65号)、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审计厅关于贯彻教育部等部门《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意见(苏教基〔201218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关于江苏省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教基〔201166号)精神,为了更好地将区内热点普通高中2/3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指标生录取分数线的降分幅度

2013届(新初三)初中毕业生在相应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下35分(含35分)内依次录取。

2014届(新初二)初中毕业生在相应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下35分(含35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降分幅度。

2015届(新初一)初中毕业生在相应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下35分(含35分)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降分幅度(最低可降至常州市规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进一步完善分配办法

2015届(新初一)起,各公办初中未完成的热点普通高中统招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全区公办初中学校内进行调剂。

希各校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继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优化教学管理,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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