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栏目导航
最新动态
坂上初中“辅华教育基金”奖(助)学金发放办法
录入者: 心平气和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3年01月20日

坂上初中“辅华教育基金”奖(助)学金发放办法

 

为了进一步激励坂上初中莘莘学子勤奋学习、立志成才,长大后报效祖国的激情,提高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提高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激励学生思想积极向上,在学习上有特长,在其他方面有专长,特制定本奖(助)学金发放办法。

一、奖(助)学金经费来源:

辅华教育基金奖(助)学金专项经费来源于辅华教育基金,由江苏龙城精锻有限公司董事长庄龙兴、常州康尔达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汉刚、常州捷讯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立新、常州市艾迈斯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正宇等捐资设立。

二、组织机构:

成立“辅华教育基金”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长:常伟春

副组长:周卫国

  员:(1)校中层领导

       2)年级组长

       3)班主任

三、奖(助)学金类别:

奖(助)学金分为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三好学生奖学金、星级学生奖学金和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

四、奖励办法和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年颁发一次,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政教处根据上年两学期成绩,综合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在学生班级管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等方面的表现,每班推荐1名学生为受奖学生人选,并报学校审定。优秀学生标兵要求是班排名前三名内的学生才有资格参与评选,如个别有突出表现的,另根据实际情况定,奖励金额为300/生。

(二)三好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行为表现为主要标准,奖给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德育考核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情服务班、校和社会事务,维护集体利益,被广大师生所认可,处处起带头作用且师生公认的学生。经班委会讨论提名,班主任征求任课教师、团总支和年级组意见后初步确定报学校政教处进行审核,最后报学校批准、备案。奖励名额原则上每个班级3名,奖励金额为150/生。

(三)星级学生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每学期颁发一次。凡在文化学习、文明礼仪、艺体科技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较好成绩,或者在各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获得该项奖励。由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推荐认定,报政教处审核,最后报学校批准、备案。奖励项目和名额为:每班学习之星2名、文明礼仪之星2名、读书之星1,名、特长之星1名,奖励金额为100/生。

(四)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家长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材料,经辅华教育基金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议审核后可获得助学金。

五、说明

1、获奖、助学金的学生名单由班级提供材料,学校政教处负责审核,报辅华教育基金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研究确定。

2、本奖(助)学金由“辅华教育基金”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实施发放。

3、“辅华教育基金”奖教金用于奖励优秀教师,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常州市武进区坂上初级中学

20131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坂上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坂上大刘寺 电话:0519-86737980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