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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用学校网络教室向未成年人进行公益性开放的通知
录入者: 佚名 来源: 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1年06月02日

各中小学校有关学校:

为积极发挥网络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阵地作用,为青少年提供安全、便捷的上网途径和丰富多彩、科学向上的绿色网络信息空间,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上网行为,决定在我区中小学校开展利用学校计算机网络教室向未成年人进行公益性开放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校至少要安排一个计算机网络教室或电子阅览室作为公益性开放的上网场所,同时必须配备管理员,明确开放时间,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内容健康,有效指导学生文明健康上网。

2、所有可供上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绿色上网软件,或者在校园网出口能进行网址和内容的过滤,保证公益性上网场所的计算机不能访问到未授权网站和非法网站,真正实现未成年人的绿色上网。

3、各学校建立的公益性上网场所除提高互联网的访问之外,要积极补充学校电子阅览室的图书资源,向未成年人提供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学习资源。

各学校在建立公益性上网场所的同时,要积极把学校网站作为开展德育工作的重要阵地,为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提供有效交流的平台;鼓励学生办“文明小博客”、“班级博客”,记录自己的成长情况和班级的变化。

请各学校于5月底前确定好向未成年人公益性开放计算机网络教室,并做好教室的相关制度与环境的布置,于6月起正式向学生开放。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09年5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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