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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11/21 0:00:0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2012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根据中央、省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为河南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高校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坚决反对和纠正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等行为。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维护学校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维护高校稳定。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预警性事件,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2、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实施和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重大教育项目、重要改革试点项目、重大工作举措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好中原经济区建设教育政策研究与衔接工作,深入推进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加快河南教育发展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实施。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3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的实施,稳步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学前教育工作暨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纪律保障机制,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对中央和省委教育惠民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增加教育投入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继续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完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重视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出现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问题。

4、重点抓好两项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强治理。继续加强对中央投资项目和省重点项目的监管,严格审核基建项目,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二是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和完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对违规车辆及时纠正处理。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5、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强化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弘扬良好作风,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私利。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霸道、脱离群众、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作风和行为。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干对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思想作风建设为抓手,在理论学习、制度建设、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努力建设“创新、为民、务实、清廉、和谐”的“五型”机关。认真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治理庸懒散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作风霸道、脱离群众、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和机关效能提高。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学校行风活动,对学校办学行为、招生行为、收费行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为学生服务、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议。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县区招生服务大厅评议活动和重点处室评议活动,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三、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7、努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推进工作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以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收特长生、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等方式的乱收费行为。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结合起来,以点带面,重点突出,跟踪监督,从源头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择校热”、“大班额”、“上好学校难”等问题。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专项检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重点督查。建立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出了问题,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真正实现教育部提出的“通过35年的努力,使这一问题明显缓解,不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目标。

8、努力解决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认真落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等四部门拟将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制订我省教辅材料使用管理规定。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科学制订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合理确定教辅材料范围,大力加强缴费材料使用监管。

9、努力解决中小学补课乱收费问题。深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课,严禁公办学校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校外机构利用学校场地举办有偿补课等行为。加强对中小学以国际合作办学名义高收费等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规范办班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乱办班和中小学补课收费问题。

10、努力解决改制学校乱收费问题。巩固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改制成果,防止反弹。积极稳妥地推进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持清理规范和教学工作“两不误”,争取2012年秋季开学前基本清理到位。落实公办高中“三限”政策,择校生比例下降到20%以下。要加大对以改制为名高收费乱收费的治理力度,严肃追究违规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加强对学前教育政策落实、校车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违规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阳光治校

11、加强对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寓监督于管理,完善大学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大力实施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不断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决策公开、财务信息公开、人事工作公开等配套措施,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高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将高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和学校公开事项情况的专项督查。

12、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健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使用规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财务和科研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重大科研项目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虚报冒领、假公济私、奢侈浪费等行为。组织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检查,促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科学规范。

13、加强学风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学风建设纳入综合管理和行风建设之中,建立健全加强学风建设的体制机制,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加强教育引导,改进科研评价导向,建立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力戒急功近利,浮躁浮夸、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论文等不良现象和不端行为的发生。

14、强化物资采购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完善高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切实推动物资采购公开透明运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问题。继续稳步推进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认真查处图书教材和设备采购等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15、强化校办企业监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规范校办企业重大经济行为决策程序,加强对重大投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经济行为的监管。

16、加强廉政理论研究。充分发挥高校廉政研究机构作用,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加强对全局性问题研究。结合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教育事业发展实际,深入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深化对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认识。注重培养和发现反腐倡廉理论研究人才,以课题研究为平台,凝聚教育系统廉政理论研究力量,不断推出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支持。

五、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17、科学谋划好下一个五年计划。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完成。认真总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2013-2017年工作规划落实措施。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与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相融合,不断完善具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8、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认真开展“查找廉政风险、构筑拒腐防线”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重视建章立制,不断把这项活动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19、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思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把培养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中开展从业教育,强化廉洁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在教师中开展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在学生中开展廉洁修身教育,抓住新生入校、学生入党、考核考试、毕业实习、就业择业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廉洁主题教育,推动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继续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节前廉政谈话提醒、廉政承若、廉政风险告知和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0、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教育系统人才和智力优势,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廉政文化产品创作和廉政文化传播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大力加强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发挥校报、校刊、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传统宣传阵地作用和互联网、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作用,大力传播廉政文化,引领校园风尚。加强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21、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加强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决策行为的监督。完善并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问责力度。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评估工作。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强化组织监督。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强化自我监督。

22、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完善相关措施。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问题,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巩固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建章立制,持续求效。

23、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探索建立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办案协作机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规律,查找制度和监管上的漏洞,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严格依纪依法文明办案,达到通过查处案件教育干部的目的。加强信访监督,完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约谈、函询的作用。

六、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4、强化服务。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去思考、谋划、部署和推进。要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精心谋划和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把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融入中原经济区建设之中,融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之中,实现反腐倡廉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推进各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推动工作的协调沟通机制,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高校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衔接,将反腐倡廉融入到教学、科研、后勤等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

25、明确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体系。高校要抓好二级学院和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高校工委将修订《河南省省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强化督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6、坚持创新。各级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工作服从服务于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坚持反腐倡廉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要善于运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推动工作落实,以项目带动工作,破解难题,落实任务,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继续巩固创新成果,以更好的工作成效彰显纪检监察工作的威力和作用。要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监督成果向保障科学发展转化,专项治理成果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化,惩防体系建设成果向提高综合防治腐败水平转化。

27、形成合力。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发挥纪检监察双重职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巩固“队伍建设年”成果,以“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为载体,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工作干部队伍。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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