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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须知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6日      点击次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书,学生须凭本人借书卡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全面归还清所借图书。

2、借书时须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假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书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其中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二、阅览室

1、按规定时间进阅览室。

2、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阅览室学生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将书刊报纸带出阅览室,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吵闹。

3、爱护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老师阅览须知

1、   为人师表,自觉遵守阅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

2、   爱护图书,不撕页,不涂改,不擅自带走报刊、杂志。

3、   保持环境卫生,不抛杂物,不抽烟。

4、   自觉配合管理人员,阅览后的报刊杂志归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