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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10月06日 点击次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书,学生须凭本人借书卡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全面归还清所借图书。
2、借书时须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否则停借一次,暑假期间按指定时间可借书两次。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现价赔偿。若无现价则按同等页数,同类书的最低价赔偿。成套书只要遗失其中一册,须按成套遗失处理,若故意损坏书籍则加重处罚。
二、阅览室
1、按规定时间进阅览室。
2、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和阅览室学生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将书刊报纸带出阅览室,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吵闹。
3、爱护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老师阅览须知
1、 为人师表,自觉遵守阅览纪律,保持室内安静。
2、 爱护图书,不撕页,不涂改,不擅自带走报刊、杂志。
3、 保持环境卫生,不抛杂物,不抽烟。
4、 自觉配合管理人员,阅览后的报刊杂志归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