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栏目导航
最新动态
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录入者: hx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8年09月02日

化学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顺利地做好化学实验,保证实验成功,保护实验仪器设备,维护每个师生的安全,防止一切实验事故,特制订本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是,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饮食。实验完毕要细心洗手。

水、电、灯一经使用完毕,就应立即关闭。

四、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不能用手接触药品,不要把鼻孔凑到容器口去闻药品的气味,不得品尝任何药品的味道。

五、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内。

六、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仍。

七、倾注药剂或加热液体时,不要俯视容器,以防溅出。试管加热时,不要把试管口朝着自己或别人,同时要来回移动试管,使试管受热均匀,防止液体喷出口外;也不要把烧烫的试管接触冷的灯芯。

八、严格遵守各实验的操作规则,点燃可燃性气体时,一定要检验其纯度。

九、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坂上初级中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坂上大刘寺 电话:0519-86737980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 320412020010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