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如属非正常损坏,除报损外,还需酌情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凡不按正规操作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三、学生丢失实验器械、用品,照价赔偿。
四、赔偿者持赔款单必须在三天内去财务室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