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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录入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0年03月01日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登记,并查明原因。如属非正常损坏,除报损外,还需酌情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登记。凡不按正规操作造成的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故意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三、学生丢失实验器械、用品,照价赔偿。

四、赔偿者持赔款单必须在三天内去财务室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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