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借用制度
一、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可以借用实验室物品,但外借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二、本校职工借用实验室仪器、用品,需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取用。凡贵重物品需经主管主任签字才能借出。
三、凡外单位人员借用仪器、用品,需持单位介绍信、个人证件,经校主管主任签字同意后,办理外借手续。
四、凡实验室稀少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借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