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验守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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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按时到实验室做实验,不得迟到。 二、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指导书规定的有关内容。经指导教师检查确认已经掌握实验内容后,才能开始做实验准备。 三、实验准备就绪后,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操作仪器。 四、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正确操作,仔细观察,真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不许喧闹谈笑,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动与实验无关的设备,不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 五、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当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 六、实验中如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查明原因。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要追究责任,照章赔偿。 七、实验结束后,要整理清点仪器、工具等,办好交接手续,整理好现场。 八、实验数据要经指导教师审阅后方可结束实验。 九、实验结束后要按时递交实验报告,不得互相抄袭,报告不合格者退回学生重做。 十、本规则由指导教师监督执行,对不遵守本规则者,则令其停做实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