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上初级中学教职工利益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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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教职工利益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办法,学校就以下项目向教职工公开: 主要负责部门:党支部、校办、教务处、工会、总务处 主要公开内容: 一、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学校整体改革方案。 二、教职工队伍建设: 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训,派外学习、教职工业务考核、违纪处理。 三、教职工福利: 工会会费使用、福利费使用、劳保、体检等决定教职工有关生活福利的管理原则、办法和实施方案。 四、教职工利益: 1、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评先评选的条件、名额人选要公开。 2、教职工工资、公积金、医保、投保等有关政策、评选或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和结果。 3、结构工资及奖金分配和福利费使用情况等有关政策、分配方案、审批程序和结果公开。 4、外出学习人员名单要公开。 5、公开时间和办法:所有涉及教职工利益的事都必须在相应的地方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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