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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上初级中学工会表彰制度
录入者: 杨黎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7年09月06日

 

  1、奖励原则

  (1)奖励原则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 及时奖励,注重时效的原则。。

  2、奖励的基本条件

  ⑴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⑵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起模范作用;

  ⑶ 在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⑷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贡献突出;

  ⑸ 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国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⑹ 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

  ⑺ 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

  ⑻ 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的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

  ⑼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维护社会公德和社会治安,表现突出;

  ⑽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

  ⑾ 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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