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上初级中学校务公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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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贯彻十六大精神,落实邓小平教育理论,坚持实事求是办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在实际工作中,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根据市教育工会的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学生服务,为教育服务,为市五中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意识,内强教师素质,外树教育形象,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使教育工作更上一个阶段。 二、学校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监督校务公开事宜。 三、公开内容: 1、学校重大改革方案和决策公开。学校制度改革方案、决策都要公开并经教代会通过。 2、学校管理制度条例修订情况。先由各部门、各处室拟订,后公开,最后经教代会通过实施。 3、关于学校收费情况。开学前把市教育局下达的收费标准在校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家长公布。 4、财务收支大的物资采购情况。每半年公布预算内外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5、学籍管理情况。初中学生入学、转学、借读、留级、毕业、休学条件、程序,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 6、职务评审、职务晋升情况。包括各类职评指标、评审条件、程序,上送市教委名单等向教师公布。 7、各类评优情况。各级先进的名额、条件、评比程序、送上级名单,向教师公布 8、校内教职工福利分配、奖惩条例,及结构工资公开。 9、其他需要公开项目,向教师公布。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审定后,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 四、办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镇党委、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等。 五、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做到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2、对分管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若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任等问题上,采用一票否决。 5、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6、推行责任制。对来信、来访的家长,除热情接待外,负责调处或及时转告有关部门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六、公开监督、投诉处理程序 如有违反学校校务公开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学校校长投诉,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七、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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