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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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 征集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常教法〔2018〕2号)转发给你们,案例征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市教育局将统一评审,择优推荐参加国家行政学院组织的首届“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获奖案例将刊发《中小学校长》。请各校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并于4月20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督导室邮箱wjdd1203@{域名已经过期}。
附件:关于开展“中小学管理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的通知(常教法〔2018〕2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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