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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坂上初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管理细则
录入者: 杨黎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7年11月16日

武进区坂上初级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考核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落实好校级骨干教师的评选,特制定本考核管理细则: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核小组成员:

考核小组组长:郭曙

成员:周亚琴 马旦宏 王晓峰 陈剑 何友明 秦艳 储晓中 王琦

殷微萍 张明星 王银花 叶晓霞 唐莉敏

二、管理和考核

1.骨干教师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年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研读专著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10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区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2.骨干教师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或参与市(区)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区)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3.骨干教师必须在年级段、学科组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教学实绩好。

4.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考核后认定,不搞终身制。

5.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立即取消其荣誉称号及经济待遇。

二、骨干教师的待遇

1.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评先、评优、晋级。

2.优先参加省市区级教师培训。

3.每年享受一定的考核奖金;

三、本“管理细则”解释权属学校评选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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