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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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 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发函[2018]5号)精神,市教育局将于4月中旬对各辖市区随机抽取各学段的若干基层学校,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校验各类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排查是否存在符合逻辑校验关系但不符合教育事业发展规律的数据。为做好数据核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对照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1),对本校近三年上报的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认真梳理。 二、学校准备近三年(2015-2017)事业统计年报的纸质报表备查。学校各部门(教导处、办公室或人事处、总务处)要对上报的各项数据进行核对,并准备近三年(特别是2016-2017年度)相关数据的佐证材料备查。如:学生花名册、学生变动材料(转学、休学、复学等)、随班就读学生证明材料、教职工干部年报资料、资产监管数据、图书馆库存图书情况等。 三、学校填报《教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项目表-基层学校上报表》(核查项目三年数据已提取,供学校核对。见附件2),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4 月10 日前将纸质稿(无需电子稿)报送教育局发规科1111室。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及时与教育局发规科联系,联系人:雍华平,联系电话:86312672。 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专人负责,严密部署,确保取得实效。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8年4月3日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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