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坂上初中安全管理措施

发布日期:2008年10月10日      点击次数: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坂上初中安全管理措施

 一、防事故

学校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走廊、天花板、门窗栅栏、楼梯栏杆、风扇、电视、空调、球架灯架、广播喇叭、升旗旗杆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二、防盗

各处室、办公室及课室下午放学离校前要锁好门窗,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必须锁好。财务室不得存放现金支票等过夜。如违反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防火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都要注意防火,要配置防火器材,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失效的要立即置换。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宿舍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用火。对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安全用电

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各处室、课室、宿舍要注意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用裸线,不使用不当型号的保险丝。不许在宿舍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室内无人要关闭电源,防止电线漏电和短路。发现乱用电者给予处罚。

五、防毒

化学实验室,校医室的有毒药品和腐蚀易燃药品,必须有专业人员严密保管,严格登记、按使用需要(供实验用或医用)定量安放。化学实验课后剩余的化学药品,化学老师和实验员应立即回收和妥善处理。食堂厨房除本部门厨工之外,其它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入内,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类疾病传播。

六、防灾害性天气。

台风、暴雨前夕,各处室年级需预先检查和消除隐患,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损失。

七、防止突发性违法犯罪事件。

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密切注意。防止斗殴、偷盗、抢夺、抢劫、勒索等事件发生。一旦事发,要见义勇为,设法制止,并报告学校或公安干警处理。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登记。

八、防交通意外。

校外车辆,未经学样同意,不得进校;本校校车出入校门要注意驾驶,安全第一,车辆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在校园内行车转弯或倒车时应特别注意。

九、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要请示教育局批准方可外出,并征得家长同意,组织带队者做好安全教育和组织好学生。

十、体育科组教师上体育课时,要作好上课的安全保护教育、体育器材的使用准备。慎防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十一、学校收到上级部门的机密、绝密文件要做好登记,严密保管,慎防丢失。